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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稅務】分居或離婚人士稅務事項

【浩富美國稅務部門】

引文:

當人們經歷合法分居或離婚時,他們關係的變化也會影響他們的稅務狀況。從報稅的目的出發,美國國稅局會將一對夫婦認定為已婚,直到他們獲得離婚或分居撫養費的最終判決。

更新預扣稅

當某人離婚或分居時,他們通常需要向雇主提交一份新的W-4表格,來申請適當的預扣稅。如果他們收到贍養費,則可能需要支付預估稅。

瞭解贍養費和分居撫養費的稅務處理

根據離婚判決、分居撫養費判決或書面分居協議,支付給配偶或前配偶的金額,或為視為聯邦稅收目的上的贍養費或分居撫養費。某些贍養費或分居撫養費可由支付方配偶進行扣除,而收款方的配偶必須將其包含在收入中。

但是,依據2018年之後執行或2019年之前執行但後又修改的離婚或分居協議,而支付的贍養費或分居撫養費,如果修改明確規定廢除贍養費扣除適用於該修改,則個人不能扣除。依據此協議而收到的贍養費和分居撫養費,不包含在收款方配偶的收入中。

如果提交單獨的稅表,需要確定誰來申報被撫養的子女

一般來說,擁有孩子監護權的父母一方,可在其稅表上申報該子女。如果父母雙方平分監護權、並且沒有提交聯合申報表,他們將不得不決定由哪位父母來申報該子女。如果父母雙方不能達成一致,可參考決勝局規則。子女撫養費,付款方不能扣除,也不對收款方徵稅。

如果需要,報告財產轉移

通常,如果配偶間或前配偶間的財產轉移是由於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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