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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事務】加拿大對技術性洗錢犯罪加重處罰力度

【浩富翻譯】

加拿大《強化加拿大移民與邊境法》(Bill C-12)已於2026年3月26日獲得御准(Royal Assent),將違反洗錢相關法規的罰款提高至原來的40倍。

該法案修訂了加拿大現行的反洗錢(AML)法規——《犯罪所得(洗錢)及恐怖主義融資法》(PCMLTFA)。在若干過渡性條款的適用下,輕微、嚴重及極為嚴重違規的最高罰款分別為40,000加幣、400萬加幣及2,000萬加幣。其中,「極為嚴重」違規類別的範圍已擴大,涵蓋所有與合規計畫相關的要求,例如落實合規政策與程序、進行風險評估及執行有效性測試等。

針對多項違規的累計罰款設有上限,為2,000萬加幣或申報實體全球總收入的3%,兩者取其高者。儘管設有上限,但對於部分大型申報實體而言,罰款仍可能超過10億加幣。

新增的「極為嚴重」違規之一,是未能確保合規計畫「在合理設計下,具備風險導向且有效」。律師事務所Blake, Cassels & Graydon指出,此規定賦予監管機關加拿大金融交易及報告分析中心(FINTRAC)更大的裁量權,使其可對何謂有效的合規計畫提出更具體的要求,即使該計畫在形式上已符合PCMLTFA的明確規定。

此外,若依法須依PCMLTFA提供資訊的個人或實體,明知而隱匿重要資訊,或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訊(包括遺漏),亦構成新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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