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參議員伊莉莎白·沃倫重新提出了《超百萬富翁稅法》,提議對淨資產超過5,000萬美元的家庭和信託基金徵收2%的年度稅款。該提案還包括對億萬富翁財富額外徵收1%的稅,以及對放棄美國國籍的富有美國人徵收40%的退出稅。與此同時,加州的《億萬富翁稅倡議》目前針對在2026年1月1日被視為加州居民的納稅人——儘管面臨合憲性質疑,仍在州立法機構中推進。
《超百萬富翁稅》是對美國最富有者的財富徵稅。它僅適用於淨資產在5,000萬美元或以上的家庭——大約是最富有的75,000個家庭,即頂層0.1%的人口。家庭需為其超過5,000萬美元的淨資產部分每年繳納2%的稅,並為超過10億美元的淨資產部分每年繳納6%的稅。由於財富高度集中,這項對約75,000個家庭徵收的小額稅款將在十年內帶來3.75兆美元的收入。
稅率與收入
淨資產低於5,000萬美元的家庭(99.9%的美國家庭)無需額外繳稅
淨資產在5,000萬美元至10億美元之間的家庭,年稅率為2%
淨資產超過10億美元的家庭,額外徵收4%的億萬富翁附加稅
(總稅率為6%)
十年總收入:3.75兆美元
其他細節
淨資產計算包含所有資產,這將增加收入並減少避稅和逃稅的機會:
在全球任何地方持有的所有家庭資產都將計入淨資產衡量範圍,包括住宅、緊密持有的企業、信託持有的資產、退休資產、未成年子女持有的資產,以及價值在5萬美元或以上的個人財產。
納稅人可選擇在最多五年內延期繳納稅款並支付利息:
對於極少數淨資產極高但因流動性限制而難以支付此額外稅款的納稅人,可選擇將稅款延期最多五年並支付利息。國稅局也將被指示制定規則,以處理在真正特殊情況下需要延期,從而防止對持續經營的企業或面臨特殊情況而建議延期的納稅人造成非預期負面影響。
為《超百萬富翁稅》目的進行的資產估值,將提供一個收緊和擴展現有遺產稅估值規則的
機會:
國稅局已有用於遺產稅目的評估許多資產價值的規則。《超百萬富翁稅》為國稅局提供了一個機會,可以收緊這些現有規則以堵住漏洞,並根據需要制定新的估值規則。例如,國稅局將被授權對某些較難估值的資產(如緊密持有的企業和非業主自住的房地產)使用先進的回溯性和前瞻性公式化估值方法。
該提案還包括強有力的反逃稅措施,包括但不限於:
大幅增加國稅局的執法預算;
對適用《超百萬富翁稅》的納稅人設定最低審計率;
對任何放棄美國國籍且淨資產超過5,000萬美元的美國公民,徵收40%的「退出稅」;
基於《外國帳戶稅收合規法》後通過的現有稅收資訊交換協定,建立系統性的第三方報告
頂尖憲法學者認為《超百萬富翁稅》符合憲法:
法律專家已提交兩封獨立的信函,支持該提案的合憲性。
如需業務諮詢,歡迎聯繫我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