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9月1日起,任何人都可以申請存取英國海外實體登記冊中所保存但未公開的信託資訊。
自從該登記冊於2022年8月創建以來,持有英國不動產的海外實體就必須提供其實益擁有人的資訊。若實益擁有人是信託的受託人,則海外實體也必須提供有關該信託的特定資訊。直到現在,若個人或法人為信託受託人時,這些資訊一直被保留而未公開,雖然稅務海關總署(HMRC)及其他主管機關可以取得。
現在,根據2025年稍早制定的《2025年海外實體登記冊(保護與信託)修正規則》第4條,公眾可以向公司註冊處(Companies House)申請揭露這些資訊。隨著該規則的生效,公司註冊處發布了新的詳細指引,說明如何提出此類申請,每一海外實體申請需支付55英鎊的費用。
依據資訊敏感性,申請有兩種方式:
第一種方式適用於請求與單一海外實體相關之信託(或多個信託)的資訊。申請人不需要說明任何想要查閱資訊的理由;但他們必須提供海外實體和信託的名稱,以及該實體的識別號碼(可於公司註冊處登記冊查詢)。若是代表雇主申請,申請人還必須提供雇主的名稱與地址。
公司註冊處將檢查該海外實體的信託資訊是否包含任何與未滿18歲信託成員相關的細節。若有,為了保護未成年受益人的隱私,申請將被拒絕。
如果這條途徑不適用,或申請人想要取得涉及多個海外實體的信託資訊,則必須使用第二種方式。申請人需填寫相同的表格,但還必須證明其對取得信託資訊具有「合法利益」,並說明其用途。他們必須提供資訊,顯示其正在調查洗錢、逃稅、恐怖主義資金籌措或違反制裁的行為,並提供「詳細的書面說明」,解釋為何懷疑任何信託涉及上述不法行為。
公司註冊處只有在符合這些條件時才會揭露資訊。它承諾在五天內給予答覆,但可能會對資訊的使用或進一步揭露加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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