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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律】請勿隨便搶「丁真」

作者:李春蕾(浩富商務聯盟合作之中國律師)


引文:

近日,四川康巴小夥丁真的視頻一時間傳遍全網,連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都連發三推,向全世界介紹丁真。資料顯示,截至12月4日,丁真帶動「理塘」、「甘孜」搜索增幅分別高達1400%和760%。

當下,流量就是金錢、注意力就是財富。按照「慣例」,網路熱詞很快就會被有心人註冊成商標。比如,前些年的「藍瘦香菇」「好嗨喲」等。果然,從11月14日開始,國家商標局系統中先後出現了數十條「丁真」相關商標申請,有的來自企業,有的來自個人,涉及項目包括美容面膜、洗髮液、化妝品等。目前,大多數申請還在等待受理中。

理論上講,「丁真」並非專用詞彙,允許用於商標註冊。目前,中國已有多件「丁真」註冊商標,分佈於茶、調味品、醃製品、五金等類別。新申請的商標與已有商標如果屬於不同類別,不構成近似、相同商標,可以註冊。

但是,根據商標法,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發佈的審理指南中進一步指出,相關公眾容易認為標有某商標的商品與該自然人存在許可等特定聯繫的,就可認定為侵犯了姓名權。因此,「丁真」作為在先的姓名權,由丁真本人享有,其他人不能隨便搶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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