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官方於9月29日由財政部、稅務總局、發改委和商務部共同發佈了102號文《關於擴大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暫不徵收預提所得稅政策適用範圍的通知》,自條文公布後,所有非禁止投資項目或領域的境外投資者,若直接運用股息、紅利進行增資、新建、股權收購等投資,皆可暫緩徵收10%企業所得稅,直到通過股權轉讓、回購、清算等方式實際收回投資時,再行補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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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官方於9月29日由財政部、稅務總局、發改委和商務部共同發佈了102號文《關於擴大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暫不徵收預提所得稅政策適用範圍的通知》,自條文公布後,所有非禁止投資項目或領域的境外投資者,若直接運用股息、紅利進行增資、新建、股權收購等投資,皆可暫緩徵收10%企業所得稅,直到通過股權轉讓、回購、清算等方式實際收回投資時,再行補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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