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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事務】大陸推出學術、法律、交通往來多項惠台措施

為促進兩岸學術、法律交流,大陸近期推出多項惠台措施,中國大陸國台辦宣佈,將參照大陸居民待遇,向在大陸高校和科研院所工作的台灣研究人員開放中國國家社科基金各類項目申報;法律方面,則推出包括放寬台灣律師事務所於陸設立代表處的地域範圍等措施。

國台辦網站公告,國家社科基金申報範圍包括重大項目、年度項目、青年項目、後期資助項目、中華學術外譯項目、西部項目、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等項目類別,涵蓋26個一級學科。在大陸工作的台灣研究人員符合一定資格即可申報。

同時,大陸司法部進一步開放兩岸法律服務合作,啟動三項措施。

一是台灣律師事務所在大陸設立代表處的地域範圍由現在的福建省福州市、廈門市擴大到福建全省、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廣東省。

二為允許已在大陸設立代表機構,且該代表機構成立滿3年的台灣律師事務所在其代表機構所在的福建省、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廣東省與大陸律師事務所聯營。

三是允許福建省、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廣東省的律師事務所聘用台灣執業律師擔任律師事務所法律顧問,提供台灣法律諮詢服務。

此外,大陸民航局網站也稱,自2016年底升級大陸民航自助設備,目前大陸各機場約800台自助售票設備已支持手動輸入臺胞證號碼購票,福州、虹橋、浦東等機場已有部分自助設備能自動辨識臺胞證。預計在年底之前,大陸各民用機場約1700台自助設備均可完成軟硬體升級或更換工作,為兩岸交流創造更加便利的條件和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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