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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稅務】非都市公設保留地 將免土增稅

【浩富翻譯】

引文:

因應大法官釋字第779號解釋,財政部正式預告《土地稅法》修正草案,將「非都市」土地被畫為公共設施保留用地,在被徵收前移轉,可比照「都市土地」免徵土增稅,預計明年上半年送立法院審查。

不過,在修法通過前,相關案件仍須先繳納土增稅,再由地方稅捐機關列管,未來法案三讀後再退稅。

官員提醒,非都市土地地主有類似情形者,記得要在土增稅繳納期限屆滿的隔日起算30日內,向土地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復查,進入列管,未來法條通過後才能退稅,千萬別讓自身權益睡著。

財政部統計,截至6月30日止,全台已提出復查、列管中的案件共761件,其中又以台南市245件最多,桃園市130件次之,雲林縣以105件位居第三名。而台北市、嘉義市等地全市均為都市土地,原本就可免土增稅,因此並無任何列管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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