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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稅務】企業注意!營業稅留抵稅額可提前退稅

【浩富台灣稅務部門】

引文:

稅務紓困利多再添一樁!因應新冠疫情衝擊,財政部賦稅署13日宣布,受疫情衝擊企業,可申請退還營業稅「留抵稅額」,每家企業上限30萬元,且可免附申請書,國稅局將從寬從速認定辦理。

財政部官員表示,根據營業稅法規定,企業在計算應納營業稅額時,可「進銷互抵」,於銷項稅額中扣抵進項稅額,僅就互抵後的餘額報繳營業稅。若企業生意不佳,進貨大於銷貨情形,進銷互抵後,多出未使用的進項稅額,可在後續申報各期營業稅申報時,留抵各期營業稅應納稅額。

這次因疫情進貨多、銷售差,導致進項稅額大於銷項稅額,財政部表示,首次引用營業稅法第39條第2項規定,將受疫情影響、營收衰退視同為特殊情形,放寬留抵稅額發回給企業運用,可增加其資金運用彈性,因此才會做出放寬規定,且企業向各地國稅局申請即可,免逐案報財政部核定,會從簡、從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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