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地方法院駁回了一項價值 100 萬美元、針對故意未申報境外銀行帳戶(FBAR)的罰款,理由是美國國稅局(IRS)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七修正案,在案件中同時扮演了「檢察官、陪審團與法官」的角色。該罰款針對被告 Sharnjeet Sagoo——一名在英國、印度與肯亞擁有大量金融帳戶的美國公民。IRS 一向嚴厲追查故意違反 FBAR 規定的案件,在認定 Sagoo 未依規申報後,根據既有政策開罰 1,020,922 美元。當 Sagoo 拒絕繳納罰金後,政府向聯邦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將 IRS 的處罰認定轉為司法判決。Sagoo 則主張,IRS 的罰款評定程序違反了她在第七修正案下的陪審團審判權。本案由德州北區地方法院審理。
法院援引了美國最高法院在 2024 年 Jarkesy 案中的裁定。該案中,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試圖在機關內部對被告施加民事證券詐欺罰款,最高法院裁定此舉侵犯了被告的陪審團審判權。德州法院在 Sagoo 案中依此邏輯認為,IRS 所處罰的行為性質接近普通法上的詐欺,因此 IRS 的罰款應被視為「普通法訴訟」,依法需由陪審團審理。第七修正案中的「公共權益例外」不適用,因為類似罰款在歷史上是由法院而非行政機關裁決的(WL 2689912 ND Tex, 2025 年 9 月 19 日)。
若該判決最終被維持並廣泛適用,Sagoo 案將要求所有「故意未申報 FBAR」的罰款案件需透過民事法院審理,而非 IRS 行政裁罰,並賦予納稅人陪審團審判權。這可能迫使 IRS 在部分罰款執行上採取更謹慎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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