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我移民到美國工作、生活大半輩子,再幾年就要退休,打算搬回故鄉定居。我已是美國公民,請問到美國以外地區退休,每年該如何處理美國報稅?
答:
人們選擇到美國以外地區退休有種種考量,可能令人期待又興奮,但未必容易;你是返回故鄉定居,有些人可能是搬到全然陌生的地方,務必要事先了解簽證和居留要求、找好住房。年紀大了換一個地方生活要重新適應,挑戰持續不斷。身為美國公民,搬遷到外地仍要確實盡美國納稅義務,還要搞清楚居住所在在國的要求。專家列出以下重點:
第一:移居海外的美國公民必須每年向美國國稅局提交年度報稅表
底特律稅務業者Greenback Expat Tax Services專為移居海外的美國公民報稅,該公司執行長華萊士(Mike Wallace)表示,美國是要求移居國外公民年年報稅的國家之一。多數國家只對在該國境內衍生的收入課稅,美國則對其公民在全球各地的收入課稅,成為實施公民基礎稅收制度的兩個國家之一,另一國是東非的厄立特里亞(Eritrea)。
第二:移居海外的美國公民報稅截止日延至6月15日但4月15日前須納稅
移居海外的美國公民報稅截止日比住在美國境內的人自動晚兩個月,如果有必要,可申請額外延期。不過,華萊士特別提醒,稅款仍需在4月15日前繳納,未還欠款可能衍生罰款和利息費用。
第三:可能需要在居住國報稅
多數國家實行基於居住地的稅收制度,針對國境內的收入課稅,因此,移居海外的美國公民除了對美國政府報稅,可能還必須在居住國報稅。洛杉磯MiklosCPA公司註冊會計師兼創辦人林鮑爾(Miklos Ringbauer)表示,多數國家會讓外來人士在居住一段期間內免納稅,但所實行的「排除期」(exclusion)很短,例如西班牙的排除期只有183天,一年內在該國居住超過183天就被視為須納稅的居民。
第四:善用外國稅收抵免(Foreign Tax Credit)以避免雙重課稅
美國採基於公民身分的稅收制度,其他多數國家則採行基於居住地的稅收制度,兩相結合下,對移居海外的美國公民不利;華萊士說,這確實會造成雙重課稅,不過,美國政府提供因應辦法。最主要的因應工具是「外國稅收抵免」,可在申報美國所得稅時派上用場,於支付你的美國稅務義務。
第五:各州另有各州稅收規則
美國公民移居海外還要釐清州稅,尤其如果在美國擁有房產,更不可掉以輕心。
許多州承認聯邦抵免和扣除,但並非州州如此;例如加州不承認外國收入豁免,如果你在加州有房子、卻在另一國工作,可能會因超過六位數的收入被雙重課稅,理由是,簽訂就業相關合約而離開加州至少546天的人可能變成非居民。因此,假如打算在海外居住時繼續保有美國房產,務必明智選擇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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