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2024》規定的新公司內遷冊制度將於2025年5月23日生效。該政策旨在讓海外公司有機會在不需法院干預、清盤或重新註冊程序的情況下遷入香港管轄區,並同時保持其原有法律身份。
使用該制度的公司將能繼續經營業務,保留所有財產、權利、義務和負債,而無需將資產從原註冊地轉移。它們通常享有與任何類似本地註冊公司的相同權利,包括在大多數雙重課稅協定下符合香港居民資格。它們必須遵守相關的《公司條例》要求。
內遷冊本身不應觸發香港利得稅,除非公司開始在香港營業,也不應觸發任何印花稅。根據香港稅務局的說法,公司在原註冊地的稅務責任不會受到影響。關於過渡期間的稅務事宜,包括可扣除項目和指定扣減,將通過修訂《香港稅務條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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