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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稅務】什麼是肥爸、肥咖? 符合「這些資格」的人千萬要記得申報!

【浩富美國稅務部門】

FBAR (Foreign Bank Account Report)和FATCA (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就是我們常說的「肥爸、肥咖」,它們都是與美國稅收法相關的重要法規,旨在監管美國納稅人在境外的 資產和帳戶。 這兩者皆屬於透露性的申報,也就是要把自己在美國以外的地方,還有哪些「老母雞」告訴國稅局知道,如果符合申報要求卻不申報可能會面臨嚴重的罰款和其他法律後果。

什麼是FBAR?  

FBAR條款的由來可以追溯到1970年,相當於是FATCA「肥咖」的「爸爸」,因為美國是全球徵稅的,他必須要知道你在美國以外還有沒有其他的銀行賬戶,以便監督和管理 其稅務上的事務。

  

申報門檻:任何在境外擁有金融帳戶並且其合計價值在報告年度末超過10,000美元的美國人或居民都必須向美國政府提交FBAR報告。

  

申報內容:包括帳戶號碼、帳戶持有人資訊、帳戶類型等。 這通常透過提交FinCEN Form 114來實現。

  

申報人:美國公民、美國永久居民(持有綠卡)、以及居住在美國的稅務居民,但在美國境外,擁有金融帳戶,如果帳戶合計價值在申報年度末超過10,000美元,也要提交FBAR報告。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在美國短暫停留的外國人(稅務居民),在符合上述條件時也可能需要提交FBAR報告。

什麼是FATCA?  

FATCA是美國國會於2010年通過的法案,其主要目的是防止美國納稅人透過在海外設立帳戶來逃避納稅。 它的重點是,美國國稅局已經不再相信納稅人自己主動申報,而是跟美國以外的金融機構來做一個協議,協議規定這些金融機構必須向美國國稅局報告其擁有的美國客戶的財務信息 ,包括帳戶餘額、利息和股息收入等。 也就是說,這些非美國金融機構的客戶中,但凡有一點美國人的「蛛絲馬跡」,比如開戶人的住址、身份、電話歸屬地、E-mail甚至經常往美國付錢的行為,都在他們 的監督範圍之內。 所以,不管你願不願意,國稅局早已了若指掌,就等著看你是否」老實「來申報了。

報告門檻:(比較複雜)  

•住在美國:單身人士或夫妻分開報稅,海外總資產超過七萬五要申報,或在年底12月31日超過五萬美元。 (夫妻合報則金額翻倍)  

•住在外國:單身人士,海外總資產超過三十萬要申報,或在年底12月31日超過二十萬美元。 (夫妻合報則金額翻倍)

報告內容:境外所有的金融帳戶訊息,包括銀行帳戶餘額、利息、股票、債券、公司股份還有人壽保險等。 非美國金融機構是直接提供美國客戶的財務資訊;個人則是透過提交IRS Form 8938來實現的,這個表格通常與年度聯邦所得稅申報一起提交。

申報人:  

•美國公民和永久居民(持綠卡)以及美國納稅人(任何在美國境內繳納稅款的納稅人)  

•非美國金融機構  

如果您符合這些法規的申報要求,請務必及時準確地向相關機構提交所需的文件和資訊。 最好的做法是在需要時諮詢稅務專家,以確保完全理解並遵守這些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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