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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律】買關鍵字妨礙競爭對手 「犀牛盾」挨罰了

【浩富台灣法務部門】

引文:

公平會今(30)日召開委員會議,通過針對愛進化(犀牛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裁罰案,針對該公司以競爭對手關鍵字下廣告,導流回自家公司網址的行為顯失公平,且足以影響交易秩序,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處30萬元罰鍰。

公平會指出,愛進化公司自行經營該公司網站,並銷售自有品牌「犀牛盾」手機殼、手機保護貼等相關手機周邊產品,然而在2021年6月18日至同年10月7日之間,曾於關鍵字廣告中使用競爭對手「小豪包膜」作為關鍵字,當消費者於Google搜尋引擎輸入該關鍵字時,搜尋結果將呈現「犀牛盾壯撞貼,手機螢幕小豪包膜-非玻璃防爆保護貼」關鍵字廣告,將對手消費者導向自家網址。

公平會調查發現,愛進化公司不只將「小豪包膜」作為關鍵字投放廣告,還將相似關鍵字「小豪」、「小豪包膜 價位」及「小豪包膜 價錢」等競爭對手事業相關關鍵字,置入關鍵字群組中,依消費者搜尋文字差異,於廣告中顯示與自有品牌及產品名稱並列。

公平會認為,上述做法容易使網路使用者,誤以為「犀牛盾」及「小豪包膜」屬同一事業,或雙方具一定合作關係,讓原本欲搜尋「小豪包膜」等關鍵字的消費者,被導向愛進化公司經營的網站,減少競爭對手接觸潛在客戶之機會,並減損「小豪包膜」事業表徵背後所蘊含之經濟利益。

公平會指出,愛進化公司的做法,已影響手機保護貼等手機周邊產品市場交易秩序,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將處3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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