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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律】挖比特幣爽賺290萬虧大了!竟被台電求償電費1940萬

作者:楊德一(浩信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


引文:

林男和洪男2人合作投資經營虛擬貨幣比特幣礦場,為省下大筆「挖礦」電費,去年2月到今年3月間分別在台中烏日區租2戶空屋,以老虎鉗剪斷用電戶外箱封印鎖、加工折斷比流器致電表計量失準,以此竊電挖到比特幣10.4345顆,賣得290萬餘元。台中地檢署今依加重竊盜電能罪將2人起訴,2人除面臨最高5年徒刑罪責,還要被台電追償高達1940萬4770元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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