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aa097c8c22e84af63a4648a18f1021

【台灣稅務】年底節稅好時節 結婚贈與最適合

引文:

不少配偶選在年底結婚,討個喜氣。父母可把握子女登記結婚前後六個月內,採取財產移轉規劃,每一位父母都可享有贈與子女100萬元婚嫁免稅額,再加上每人每年220萬元免稅額,等於父母各享有320萬元贈與子女的免稅額,合計新婚配偶兩邊共四位父母、總共有1,280萬元贈與免稅額。

此外,如果考慮到跨年度贈與情況,四位父母還可分別贈與220萬元財產、免課贈與稅,雙方父母在前後兩年贈與新人財產,最多合計可享有2,160萬元贈與免稅額(1,280萬+220萬*4)。

我國《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贈與稅為針對贈與人課徵,若贈與人給受贈人超過免稅限度的財產,必須課徵贈與稅,像是父母贈與財產給子女,但只要超過贈與免稅額限度,父母會另外被國稅局追討贈與稅10%~20%。

依照遺贈稅法條文,每人每年可享有220萬元的免稅額,加上父母在子女結婚前後半年內贈與財產可額外適用100萬元免稅額,每一位父母就會有320萬元贈與免稅額,跨年度情況如今年尾贈與、明年初又贈與一次,每一位父母可享有540萬元贈與免稅額......


原新聞出處:【工商時報 2020/10/31】

看更多 請先登入(內含精闢浩富解讀)

如需業務諮詢,歡迎聯繫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