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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律】防疫照顧假怎麼請?勞動部:戶口名簿、學生證可證明

【浩富台灣法務部門】

引文:

政府昨(2)日突然宣布的「防疫照顧假」,讓今天上午的勞動部電話響個不停。勞動部指出,因應延後兩周開學,若勞工朋友有照顧12歲以下學童需求,可以請「防疫照顧假」,且雇主不能不准假,也不可視為缺勤扣全勤獎金。至於「防疫照顧假」則是自2月11日至2月24日這段期間,若有需求的家長可向雇主提出申請。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指出,「防疫照顧假」的法源依據是來自衛福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下的「緊急命令」,因應高中以下因防疫需求延後兩周開學所做的決定。

黃維琛表示,非常時期資方和勞方都應共體時艱,「防疫照顧假」薪資部分可依各公司規定,因為資方已經配合防疫,在人力調度上自行吸收了,勞方也應互體互諒。

不過,全教產今天則呼籲政府讓有12歲以下兒童的家長請「有薪」防疫照顧假。

至於該如何證明因為家中有12歲以下兒童必須申請「防疫照顧假」?又該如何證明只有夫妻一人請假呢?對此,黃維琛表示,非常時期,勞動部希望各企業人資單位能夠多一份體諒,接受不拘形式的證明,像是戶口名簿、學生證等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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