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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稅務】預告修正稅捐稽徵法第41條「逃漏稅最重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浩富台灣稅務部門】

浩富解析:

納稅義務人需多加留意!依現行稅捐稽徵法第41條規定:「納稅義務人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6萬元以下罰金。」因處罰過低,可能致部分納稅義務人存有僥倖心態,蓄意逃漏稅,故財政部擬修訂其罰責,目前擬有三個方案,仍尚待向各界討論收取建議,才會進一步進行修訂。其三個版本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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