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e68f0717b8cf53350ac093a3cc2061

【台灣稅務】107年度個人股利採分開計稅者,影響捐贈列舉限額及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浩富台灣稅務部門】


浩富解析:

民國107年2月7日所得稅法修正,已廢除兩稅合一部分設算扣抵制,於107年度起個人獲配之股利(87年度以後)係按下列二法擇優計算:

  1. 獲配股利之8.5%計算可抵減稅額,抵減應納稅額,每一申報戶可抵減稅額以8萬元為限
  2. 獲配股利按28%稅率分開計算應納稅額...
看更多 請先登入(內含精闢浩富解讀)

如需業務諮詢,歡迎聯繫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