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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稅務】放棄綠卡或是美國籍還要補繳「棄籍稅」

許多台灣上市櫃公司的老闆大概一半以上都有美國公民身分或永久居留權;在科學園區很多高層主管當年都曾在美國求學或在美國求職,竹科、內科比較頂尖的公司,應該有八成以上的主管都有美國公民或綠卡身分。請注意:這些人都是美國IRS追稅的重點對象。

有很多擁有台美雙重國籍的台灣人,過去從來沒有向美國國稅局報稅的紀錄,現在因肥咖條款上路,就突然要放棄美國籍,反而會成為美國國稅局高度關注的危險族群。

放棄美國籍之前,美國國稅局會先要求必須把之前的欠稅都先補繳了才能夠放棄。會計師建議,為避免放棄美國籍後還被追稅,最好先補繳過去六年的美國稅額,補足漏報稅額,再以簡易型揭露方式,確定稅務都合乎規定,再來放棄美國國籍,避免產生後遺症。

想要以「放棄美國籍」,企圖從「肥咖條款」脫身的民眾,恐怕需要三思,畢竟誠實才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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