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e249d750661837bdcbb21cd1aa61df

【台灣法律】台中退休男賣地拿4619萬...遇到投資詐騙全入歹徒口袋 4人落網

台中市林姓男子已退休,去年間賣地獲得4000多萬的收入,但他因誤信臉書的投資詐騙廣告,去年10月至今年1月間,陸續投入4619萬元給詐騙集團,因發現對方遲遲未出金才知被騙,林男報警後,警方約出車手交易,逮捕涉案游姓男子等4人,其中游怕黑吃黑,還攜帶制式手槍到場,罪加一等,游等三人遭羈押,近日檢方偵結起訴。

林姓男子(65歲)已退休,因賣地獲得4000多萬元收入,林男為了確保晚年生活無虞,去年底時,誤信詐騙集團的投資廣告,分別在去年10月至今年1月間,陸續以面交、匯款方式,交付12次款項給歹徒,交付款項達46191827元。

林男在今年初時,發現對方遲不出金,才發現被詐騙,隨即向第四警分局大墩所報案,警方成立專案小組後,在林男配合下,約出對方再度交易,先在南屯區田心北二巷,查獲自備行李箱裝錢的的李姓車手(24歲),現場查扣現金372500元、手機、印章、存款憑據及工作證。

由於面交地點人煙稀少,警方在周邊布署時,發現3名男子神情可疑,行跡明顯異常,進一步上前盤查,發現邱姓(25歲)、簡姓(25歲)與游姓男子(30歲)等三人,手機不斷接獲疑似詐騙集團來電。

警方查出,邱等三人與李男都在同一群組,確認4人是詐騙集團共犯,其中游男還攜帶制式手槍、子彈到場,疑為詐騙集團高階車手,因擔心面交鉅款遭「黑吃黑」,所以隨身攜帶槍械確保交易順利,游見警方查緝,還把槍械、包包丟棄在路旁店家內。

全案警詢後依詐欺、洗錢、槍砲等罪,移送台中地檢署,檢方訊問後聲請羈押禁見李、簡、游等三人獲准,邱男命以8000元交保、限制住居,檢方近日偵結,依詐欺、槍砲等罪,起訴游等三人,邱男則因罪證不足獲不起訴。

第四警分局呼籲,詐騙集團手法不斷翻新,民眾在社群平台看到「保證獲利、穩賺不賠」的投資廣告,務必提高警覺,切勿輕信陌生人指示進行匯款或面交金錢,倘若發現可疑情事,應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案,共同打擊詐騙犯罪。

浩富解析:

本案林男賣地後,因誤信臉書詐騙廣告,陸續投入4619萬元。依據刑法第339條之4第一項規定:「犯第三百三十九條詐欺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一、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犯之。

二、三人以上共同犯之。

三、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之。

四、以電腦合成或其他科技方法製作關於他人不實影像、聲音或電磁紀錄之方法犯之。

本案係該當刑法第339條第一項第三款,以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之。

三人間是否成立共同正犯,依偵察結果起訴之。

惟改廣告聲稱穩賺不賠,等於是宣稱詐騙,切記提高警覺。要找合法之公司,並且分散投資,切忌因貪心而讓詐騙集團有可乘之機,全民一起反詐騙。

有相關民刑事法案件,歡迎洽詢浩信國際法律事務所。

新聞連結:【2025/8/11 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