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家族信託圈被中國大陸南通法院的一個執行裁定震出三條褶子。在(2023)蘇0602執6286號之一案件中,法院一錘定音,把崔亦某設立的、名義上獨立存在的家族信託資金——4143萬元,直接當存款給強制劃走了。
這是大陸家族信託被強制執行的第三起案例。與之前兩例不同的是,此次法院並未按照常規程式認定信託無效或者可撤銷,而是直接將信託財產認定為存款對待,開創先河。
沒有確認信託無效,也沒有認定撤銷,更沒有走一套「形式正義」的流程,而是直奔主題:信託=你的錢,有問題我就扣。
這不是首例。2025年路某非法行醫案,也是一記暴擊:法院直指「信託資產歸你,違法所得混進去了,不查清楚我就全要」。
於是,高淨值客戶、家辦從業者、信託銷售,乃至打著「家族信託避債避稅避麻煩」旗號的機構,全都陷入同一個靈魂拷問:
家族信託到底還能不能用?還能不能保護資產?
我們的答案是:
✅ 能,但大陸信託越來越像「紙上結構」,真正能打穿CRS+司法穿透+訴訟追責三重場景的,是「離岸信託」體系。
一、大陸信託為什麼保不住你?
很多人設家族信託,是抱著三個幻想來的:
1.我設立信託了,錢就是信託的,不是我的了;
2.信託資產是獨立的,法院不敢動的;
3.我又不是罪犯,怕啥?合規就好了
結果呢?崔亦某案、路某案已經告訴你:法院看的是「錢從哪兒來」,不是你寫了啥檔。
二、離岸信託能做什麼?大陸信託做不到?
講白了:離岸信託不是躲避監管,而是設計合法隔離、抗風險的。
「離岸信託」,是一個司法管轄權法律框架上的「屏障空間」。
真正意義上的離岸信託,能幫你實現三件事:
✅ 1. 財產從屬關係切割
設立後,財產就不是你的,不是子女的,而是信託資產,由信託受託人依法管理。
而關鍵在於設計的精妙:
? 這些受託人,不是你任命的「掛名人」,而是受海外法律監管、具有信託責任的專業機構。
✅ 2. 身份穿透屏障:CRS、稅務、司法隔離三重防護
離岸信託結構可以做到:
1.CRS不報委託人,只報信托本身為獨立實體;
2.境外受託人操作,不歸國內法院直接約束;
3.高級結構(如雙層信託+保險金信託+家族基金會)具備可證明的獨立意志與控制權分離;
說白了,你要做的不是「藏得多深」,而是「看得見但動不了」。
✅ 3. 為家族治理、慈善安排、財富跨代傳承鋪底
比如:
1.孩子25歲前只能領教育金;
2.配偶再婚自動失去受益權;
3.資產只用於慈善方向或家族議事會同意專案;
這些設計,大陸信託基本不提供,離岸信託卻可以條款寫明,強制執行。
真正高段位的家族信託,從來不是「避」,而是「立」:立規範、立控制邊界、立治理機制、立精神目標。一紙結構護不了你一生,但一套系統性的合規架構,能護住你三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