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聯交易的稅務風險:
1、國際稅改趨勢BEPS行動計畫:OECD推動「稅基侵蝕與利潤轉移」治理,要求關聯交易定價符合「獨立交易原則」(ALP)。
全球最低稅:2024年起跨國企業集團(營收≥7.5億歐元)適用15%全球最低稅率,關聯交易利潤轉移空間進一步壓縮。
2、國內稽查升級金稅四期重點:通過股權關係、資金往來、供應鏈資料鎖定關聯方,比對行業利潤率(如零售業淨利率<1%觸發預警)。
穿透稽查:追溯至最終受益人,打擊通過多層架構(如「母公司-香港殼公司-境內實體」)轉移利潤行為。
合規籌畫策略:3層防禦體系搭建
1.
文檔防禦:轉讓定價合規性證明
u 主體文檔:披露集團全球業務架構、無形資產所有權、融資安排。
u 本地文檔:境內關聯交易定價方法(可比非受控價格法、交易淨利潤法)
u 特殊事項文檔:成本分攤協定、資本弱化、跨境支付等專項說明。
2.架構防禦:交易鏈重塑。
u 價值鏈拆分:將高利潤環節留在低稅率地區(如海南自貿港企業所得稅15%)。
u 功能風險匹配:確保關聯方承擔的功能(研發/生產/銷售)與利潤分配一致。
u 稅收協定利用:通過中港、中新協定降低股息、利息預提稅。
3. 工具防禦:政策紅利捕捉
u 海南自貿港:實質性運營企業享受15%所得稅,境外投資免稅。
u 財政返還:選擇地方留存比例高的園區
u 核定徵收:個體戶/個獨企業核定個稅0.8%-1.5%(需真實業務支撐)。
浩富解析:
案例1:跨境服務費定價畸高補稅2.1億事件:
境內A公司向香港關聯方支付「品牌使用費」占收入30%,因無法提供可比定價證據,被核定調整補稅2.1億元。
合規建議:採用「交易淨利潤法」證明利潤率符合行業區間。
案例2:供應鏈轉移利潤被穿透追繳事件:
境內B公司以成本價銷售貨物給新加坡關聯公司,後者以市場價轉售,稅務機關追繳10年稅款+滯納金合計5.3億元。
合規建議:保留供應鏈各環節合理毛利證據(如物流成本、風險承擔憑證)。
Q:關聯交易必須簽書面協定嗎?
A:是!口頭約定無效,需簽訂《關聯交易定價協定》並明確調整機制。
Q:境內公司向境外母公司支付股息如何節稅?
A:若母公司註冊地與中國有稅收協定(如香港),預提稅可由10%降至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