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春蕾(浩富商務聯盟合作之中國律師)
兩岸合資券商金圓統一證券7月27日起升級服務台胞舉措,台灣同胞在大陸開立證券賬戶所需的工作生活證明材料,擴容新增購房合同、房產證、租房合同、勞動合同四類常見憑證。
金圓統一證券通報指出,如今台灣同胞在大陸開立證券賬戶,除了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作為主證,港澳台居民居住證、境內機構出具的就業證明加該機構營業執照副本、公安機關出具的臨時住宿登記證明、購房合同或房屋產權證明(房產證)、經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的住房租賃合同、勞動合同等均可作為輔證材料。
新聞連結:【2026年7月28日 台灣網】
看更多 請先登入(內含精闢浩富解讀)
如需業務諮詢,歡迎聯繫我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