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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律】APP新聞分享—明年起,廣東省內夫妻可以互查名下房產、車輛等財產狀況

據廣東人大網消息,1011日,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佈公告稱,《廣東省實施辦法》已由廣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於20251011日通過,現予公佈,自202611日起施行。

其中,《廣東省實施辦法》第四十八條規定, 夫妻一方持身份證、結婚證等證明夫妻關係的有效證件,依法向不動產登記、車輛管理單位申請查詢另一方財產狀況的,有關單位應當受理,並為其出具相應的書面材料。

 此外,婦女因分戶或者離婚,要求對家庭承包地進行分割承包的,發包方應當與其重新簽訂承包合同,並共同申請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動產權證書變更。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依法辦理。承包期內,婦女結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婦女離婚或者喪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浩富解析:

廣東新規打破的是「資訊不對稱」,核心是「知情權」,不是「分配權」。 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儘管新規具有開創性意義,但實際執行時還有不少挑戰:

1.             新規的「互查」範圍有限:

像金融資產就不在互查範圍,比如銀行存款、理財、保單、股票等等,許可權並沒有向夫妻雙方打開。

2.             跨省查詢難:

目前,中國大陸各個省份的不動產還沒有完全實現聯網, 每個省具體情況不同,如果夫妻一方不在廣東省內,跨省查詢的受理依然會有難度, 該怎麼查,能不能查得到,還要看各個省份的情況了。

撰文者: 浩富商務聯盟-上海漢盛律師事務所 李春蕾律師

新聞連結:【2025/10/13 光明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