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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律】台灣居民參加大陸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能享受政府補貼嗎?

根據《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規定,在內地(大陸)居住且辦理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未就業港澳臺居民,可以在居住地按照規定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且與內地(大陸)居民享受同等的政府補貼。

一、台灣居民參加城鄉居民 養老保險的條件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在內地(大陸)居住且辦理台灣居民居住證的未就業台灣居民,可以在居住地按照規定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二、台灣居民參加城鄉居民 養老保險的繳費標準

台灣居民繳費政策和標準參照內地(大陸)的繳費政策執行。江門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全年可繳費,其中,繳費標準為每年180元、240元、360元、600元、900元、1200 元、1800元、3600元、4800元九個檔次,參保人可以自主選擇其中一個檔次繳費。

三、台灣居民享受城鄉居民 養老保險待遇的條件

台灣居民的待遇享受條件和內地(大陸)居民的待遇享受條件一樣,必須年滿60周歲,且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四、台灣居民享受城鄉居民 養老保險的待遇標準

台灣居民的待遇標準和計發辦法與內地(大陸)居民保持一致,遵循「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原則,繳費水準越高,繳費年限越長,將來個人領取的養老金就會越多,個人的老年生活更有保障。

五、台灣居民參加城鄉居民 養老保險享受的優惠政策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由個人繳費、政府補貼、集體補助和社會資助等構成。台灣居民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可與內地(大陸)居民一樣,享受各級人民政府給予的補貼,對選擇低檔次標準(每年180元、240元、360元)繳費的,補貼標準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準(每年600元及以上)繳費的,補貼標準不低於每人每年60元。

浩富解析:

中國大陸對於港澳台務工人員在保險方面的法律保護還是相對嚴格的,只要在大陸就業,正常應當繳納社會保險。當然,對於未就業的港澳臺居民,可以在居住地按照規定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且與內地(大陸)居民享受同等的政府補貼。

新聞連結:【2025/05/21 台商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