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b711d6b5c48205d3ebe1d0215bec339

【台灣法律】越籍廚師「爆肝代班9天」 涉過失致死喊冤:食材都是老闆叫貨

引文:

北市信義區「寶林茶室」食物中毒事件造成2人死亡、5人重症命危。北市警信義分局28日約談了25歲越南籍胡姓代班廚師,以調查食材烹煮過程及進貨相關細節。警方訊後依《食安法》、過失致死等罪嫌將其移送北檢複訊,檢方29日凌晨諭令胡男請回。據了解,寶林茶室的周姓正班廚師在案發期間因休假出國,由胡姓代班廚師支援整整9天,期間都沒有休假。胡姓廚師聲稱烹飪過程與以往無異,有什麼食材就煮什麼,而食材的進貨則是由老闆統一採購,與他無關。

寶林茶室中毒原因初步己確定是米酵菌酸導致,目前累積19案例,其中2死、5重症,所以將寶林茶室的負責人黎仿軒、王姓店長列為被告,北市警信義分局又在28日下午5時許,通知代班的25歲越南籍胡姓廚師到案說明。

北檢已連續2天召開專案會議,指揮警方查訪被害人及分析查扣監視器影像等證據。警方已限制黎仿軒、王姓店長、胡姓代班廚師等3人出境、出海。

而衛福部在28日確認死者體內發現了米酵菌酸,懷疑食材受到汙染導致中毒事件發生,警方根據這一發現,指揮信義分局約談了胡姓廚師到案,以了解更多事件細節,訊後也依《食安法》、過失致死等罪嫌將胡姓廚師移送北檢複訊。

據了解,原本負責掌廚的周姓廚師在案發期間剛好出國,因此由胡姓廚師代班。胡姓廚師聲稱,他代班期間沒有做出異常的烹飪程序,也沒有自行叫貨,所有食材的進貨都由老闆統一安排,有什麼食材就煮什麼食材。警方表示將進一步約談其他負責人和店長,以釐清案件的真相及相關的刑責。

關於近日重大食安新聞「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件鬧的沸沸揚揚,結至113/3/29已造成2人死亡、多人重症,其中涉及的刑事責任為「過失致死」罪,檢方目前亦在積極偵辦寶林之負責人及廚師。

一般來說只要有人非自然死亡,法律上必定會找出須要負責的人,本案例中因為第一線接觸食材的人是廚師,所以廚師最先被調查,再來就是寶林負責任,到底有沒有因為信義店要歇業而指示要清空囤積的食材,造成食物中毒,然而縱使是有如此的重大疏失或故意使用過期食材,只要沒有「故意」殺人,所適用的法條就只會是「過失致死」罪。刑法第 276 條「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刑責並不會很重,然而是屬於一罪一罰。


原新聞出處:【yahoo新聞 2024/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