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泰集團掌門人、執行董事林鴻南與妻子王婉玲婚變鬧出案外案,王婉玲遭控前年掌摑蒐證律師並搶手機。台北地院昨(1)日開庭,王婉玲堅不認罪且無賠償意願;被害人律師則踢爆王曾嗆打人可紓壓、有錢不怕罰,王婉玲今(2)日發表聲明全盤否認有此事。
王婉玲被指控前年到林鴻南辦公大樓叫囂鬧事,林鴻南的律師指示另1名王姓女律師下樓拍照蒐證,卻慘遭王婉玲掌摑並強奪手機。台北地方法院於2026年4月1日開庭審理,王婉玲在庭訊時否認犯罪,對於是否有打巴掌、搶手機等行為均請律師代為陳述,並稱可提供錄音譯文作為證據。
被害人律師在談及量刑意見時指出,王婉玲過去已有多次暴力、毀損案件有罪在案,這已經不是她第一次暴力犯案。律師更當庭指控,「王婉玲曾狂妄表示,打人巴掌可以紓壓,反正我有的是錢不怕罰。」
王婉玲委任律師姚本仁於115年4月2日發表三點聲明
一、王婉玲並未掌摑王姓律師。
二、王婉玲從未說過「打人可紓壓」、「有的是錢不怕罰」等語,更未揚言找黑道到場。
三、王婉玲對於有心人士誤導視聽深感遺憾,將在審理過程中提出相關事證釐清。
針對掌摑蒐證律師並搶手機,依其情形可能觸犯公然侮辱及傷害罪等。地檢署以係犯《刑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第305條恐嚇、第309條第1項、第2項施強暴公然侮辱、第310條第1項誹謗及《法院組織法》第95條違反維持法庭秩序命令等罪嫌。 本件影響觀瞻,對律師之個人安危頗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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