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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稅務】美國萬萬稅 想放棄美國籍? 4成因為稅太重

引文:

報稅公司「Greenback Expat Tax Services」在今年3月到5月期間,訪問了逾3100名居住在海外的美國公民,其中超過20%表示,正在「認真考慮」放棄美國公民身分。在表示想放棄美國籍的受訪者中,近四成稱稅務重擔是原因;國稅局透露,在今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共有1018名美國公民放棄美籍。美國公民和外籍居民必須在報稅表中申報收入、遺產和贈予價值,以及支付全球收入的所得稅。

Greenback Expat 的共同創辦人麥吉根(David McKeegan)指出 ,不遵守申報帳戶的規定可帶來嚴重到改變人生的處罰。實際上,20%受訪者不熟悉「外國帳戶稅務合規法案」(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簡稱FATCA),亦即所謂的「肥咖條款」,該法規定須向聯邦當局申報外國帳戶。

你在今年任何時候,是否持有至少一個有利息或有簽署權、且總值超過1萬美元的海外帳戶?如果有,你必須向財政部金融犯罪執法網絡申報外國銀行和財務帳戶表格(FBAR)。

FBAR在4月14日申報到期,但若錯過該日期可自動延至10月15日;不理會該法的人,可能會受到財務民事處罰,而刑事處罰也可能適用。

申報FBAR的公民,可能還需向國稅局提交8938表格,稱為特定外國資產聲明。是否需要提交此表格要看居住地點,以及外國資產是否達到設定的門檻。

住在國外的單身納稅人於納稅年度的最後一天,海外金融資產超過20萬美元(夫婦是40萬美元),或年內任何時候,海外金融資產超過30萬美元(夫婦是60萬美元),就必須提交8938表格。


浩富解析:

台灣以「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訂定的「共同申報準則」(CRS)為依據,主要目的在建立國際間金融帳戶資訊交換的機制,並與帳戶持有人的稅務居住國進行資訊交換的報告機制,堪為目前國際間最為嚴格的規範。海外資產申報及所得收入報稅,不只是一個單純的報稅問題,還涉及到投資、財產轉移、贈與、民事和刑事責任等複雜問題,所以,在申報海外資產及收入時,建議應諮詢專業會計師的意見,浩富集團具有多年專業美國稅務經驗的執業會計師,可協助您符合各項稅務規範。


原新聞連結:【世界日報 2019/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