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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律】罵醫「王八蛋」還丟血氧機 台東前議員嚴惠美妨害醫療遭判刑

台東縣前議員嚴惠美2024年2月因賄選被判當選無效,喪失議員資格,不料僅隔1個月,她又在台東醫院急診室與醫師爆發口角,辱罵對方「王八蛋」、「沒有醫德」,並摔擲血氧機。台東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嚴惠美的行為已妨害醫療秩序,構成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罪,判處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2024年3月12日,嚴惠美前往台東醫院急診室就醫,與負責診療的黃姓女醫師因醫療意見不同爆發爭執。黃姓醫師要求她離開診間時,嚴惠美不從並當場飆罵「王八蛋」、「沒有醫德」,甚至把血氧偵測儀丟到地上。在場的護理人員也證實,聽到顏出言辱罵並丟擲器材。

審理期間,嚴惠美坦承曾爆粗口,但辯稱僅是情緒失控、自言自語,否認有意妨害醫療或侮辱醫師。然而法官認為其行為已經嚴重干擾急診室秩序,同時構成公然侮辱與妨害醫療業務兩罪,基於「從重量刑」,僅依妨害醫療業務罪判處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

浩富解析:

依妨礙醫療業務為醫療法第106條第三項規定:「對於醫事人員或緊急醫療救護人員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其執行醫療或救護業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而依公然侮辱罪刑法第309條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因從一重處斷,故依醫療法第106條第三項處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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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連結:【2025/06/01 FTNN新聞網 | 曾奕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