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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律】星國辣妹直播主自導自演在台被丟雞蛋遭抓包 高雄警要求直播道歉

引文:

新加坡一名女直播主今年到來台灣,挑戰21天從台灣尾走到台灣頭,但2月9日下午,她卻在高雄遇到陌生人對她扔雞蛋,引起議論,事後,警方查出又是一起是自導自演案件。轄區前鎮分局表示:「本案影響高雄治安形象,警方要求該新加坡鄭姓女直播主在其FB粉絲團或直播時,向高雄市民公開道歉,以正視聽」

擁有亮麗的外表及魔鬼般的身材的1名新加坡女直播主「kiaraakitty」,經常透過社群平台分享辣照,日前來台直播環島的她,高喊要用21天走遍台灣,不料到9日高雄前鎮區三多三路時,卻遭不明人士砸雞蛋,女直播主嚇到放聲尖叫,過程也都被同步直播放送出去,引起議論。

該名女直播主事後接受媒體採訪時稱已有報警,轄區前鎮分局但並無接獲該名直播主相關報案資料,除主動於直播主的臉書專頁留言完成正式報案筆錄外,同時著手調閱週邊監視器,追查丟雞蛋涉案人行蹤,發現竟是男扮女裝犯案,事後徒步前往搭乘捷運離去。

警方循線追查該名男子動態後,查出男子投宿於左營區某飯店,於11日通知32歲新加坡籍薛男到案釐清。經警方調查,當日丟雞蛋的事件,是該名女直播主與薛男為了節目效果所編造的環節。

而改名直播主則於21日下午3點多許,才會同律師至前鎮分局說明,表示當天自己遭丟雞蛋,是與助理鄭男,為了節目效果所編造劇情,另因媒體無預警訪問,一時緊張才脫口說出有報案等語,不清楚這樣會違反台灣的法律。全案於警訊後,將鄭女及薛男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移請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庭裁處。


浩富解析:

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一項第五款:「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5.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

本案雖不一定構成同法第63條第一項第6款規定:「蒙面偽裝或以其他方法驚嚇他人有危害安全之虞者。」但是該網紅卻以直播的臉書專頁,以網頁方式散佈謠言,遭不明人士砸雞蛋,且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故可能被處以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網紅為傳播極快之行業,更需要有專業律師諮詢,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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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新聞出處:【中時新聞網 2024/2/24 | 洪靖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