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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傳承】新加坡的新法案提議專注於提名董事和股東

新加坡正在制定一個新的反洗錢(AML)制度,專注於規範提名董事。

預計在2024年初提交議會的一項新公司服務提供者法案將要求所有在新加坡提供公司秘書服務的公司或個人無一例外地向監管機構註冊。它還將要求所有公司服務提供者(CSP)對擁有一定數量董事職位的提名董事進行「適格和適當」的測試。此外,提名董事和股東將需要向會計及公司監管機構(ACRA)披露其提名身份,並識別其提名人,該信息將公開可查。目前,提名董事和股東僅需向其公司披露其詳細信息,該信息存放在提名董事的保密登記冊中。

2004年的會計及公司監管機構法和1967年的公司法即將進行修改。(CSP)公司服務提供者必須為其在新加坡或其他地方的分支機構和子公司實施全組織範圍的AML政策。對於客戶是新加坡政府或外國政府實體的註冊文件代理人(RFAs)將不再豁免受到詢問調查有關受益所有人的事宜。

該法案還提議提高不合規的罰金。違反AML規則的將面臨最高10萬新加坡元的罰款。對於違反註冊條款和條件的RFAs,罰款上限將從2.5萬新加坡元提高到至少5萬新加坡元每次違規,(CSP)公司服務提供者也將面臨相應的罰款。違反註冊規則的註冊合格個人的最高罰款將從1萬新加坡元提高到2萬新加坡元每單次違規。

新法律的制定部分是為了遵循金融行動特遣隊(FATF)的建議,部分是因為最近在新加坡發生的數十億美元的AML案例。一個新的跨部門委員會也正在組建,以審查該國的AML制度。該委員會將討論防止洗錢分子濫用公司結構的措施,改進金融機構的控制,促進對可疑交易的標誌,以及保護CSP和房地產代理等其他實體免受AML風險的威脅,加強政府機構之間的合作以更好地檢測可疑活動。


原新聞出處:【摩根路易斯律師事務所 2023/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