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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稅務】冠狀病毒期間的稅法減免和變更

引文:

繼唐納 ‧ 川普總統根據斯塔福德法案(Stafford Act)宣布緊急狀態後,美國財政部和美國國稅局(IRS)在3月18日發布了指南,允許所有個人和其他非企業納稅人延期支付最高100萬美元的聯邦所得稅(包括自僱稅)。

  1. 聯邦所得稅申報截止日期自動從2020年4月15日延長至2020年7月15日。所有納稅人和企業都將有額外三個月的時間提交和付款,而不會產生利息或罰款。此減免僅適用於應於2020年4月15日到期的聯邦所得稅(包括自僱收入稅self-employment),不適用於州稅或任何其他類型的聯邦稅。
  2. 截至2020年7月16日,任何未付餘額中都會開始產生罰款和利息。您將自動避免7月15日之前支付的稅款產生利息和罰款。
  3. 納稅人無需提交任何其他表格,也無需致電IRS來獲得自動進行聯邦稅收和免稅的資格。在7月15日截止日期之前如果需要更長時間來準備提交申請報稅的人可以通過其稅務專業人員,稅務軟件,或是使用IRS.gov上的「免費文件」鏈接來提交4868表格,以申請延期。對於需要更多時間來準備的企業則必須提交7004表。

浩富解析:

最近因為疫情的關係,所以美國政府延長所得稅申報截止日期從2020年4月15日延長至2020年7月15日。但對於居住國外原本就是6月15日才是截止日的這部份並沒有詳細的規定,在有進一步的新政策出來前建議還是先以7月15日作為最後的申報截止日。浩富集團具有多年專業美國稅務經驗的執業會計師,可協助您符合各項稅務規範。


原新聞連結:【IRS 2020/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