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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傳承】用信託規畫 照顧自己和兒女

引文:

又到了秋收冬藏的季節,今年在資產傳承上,你可有安排?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每人每年度都享有220萬元以內的免稅額,讓民眾用分年贈與的方式將財產移轉給子孫,這樣的好處莫過於能「節省」贈與稅、分散所得「降低」所得稅、減緩累積「抑制」遺產稅,而且可以快速厚植子女財力。

但在實務上,一般的中產階層因擔心對資產失去「控制權」,都不太敢貿然做分年贈與的安排。但透過信託規畫,其實可讓節稅與控制權兼得,為什麼?因為信託是一種具有「控制權」的財產管理制度,是受到嚴格的法律規範與保障的。簡單的說:財產的所有權人,也就是信託契約的「委託人」出於種種因素,可能不方便、沒時間或沒能力管理財產,或是希望有一天離開人世後還能依照自己期待的方式繼續管理財產,因而提早將財產託付給自己相信的「受託人」。受託人必須依照信託契約的規定來管理處分信託財產,然後將信託財產所產生的收益,分配交付給委託人想要照顧的「受益人」,受益人可以是自己,可以是家人,也可以是第3人或公益機構,這些都可以事先安排。


浩富解析:

「信託」是財富傳承規劃的工具之一,此新聞分享提及,若在財富傳承規劃中擔心移轉財富給下一代後會失去「控制權」,那麼便可以運用「信託」之工具進行規劃。然而信託非財富傳承的「唯一」工具,而是要視整體的資產狀況、家庭狀況、預計資產配置及是否有其他特殊需求及目前而作不同財富規劃,建議向專業團隊進行完整的資產評估及規劃,否則可能會達不到預期財富傳承效果。

本公司備有財、稅、會、法等各領域專家,歡迎洽詢本公司專業團隊。


原新聞連結:【智富月刊 2019/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