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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稅務】爸媽過世房子就變你的?忘了這步 財產恐上繳國庫

若有親人離世,須特別留意遺產問題,台中市地政局近日公布,今年度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的案件中,人數多達1471人,涉及4664筆土地與536棟建物,公告現值總額超過119億元。地政局提醒,民眾應及早辦理登記,若15年內無人辦理繼承,不動產在無人主張下將充公歸國庫。

根據《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繼承人自親人過世起超過一年,若仍未辦理繼承登記,地政機關將公告3個月提醒辦理;若屆時仍未申請,將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機關自列冊管理,若15年內未完成所有權移轉,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標出所得將保存10年供申領,若仍無人主張,最終將歸入國庫。

台中地政局指出,今年列管的不動產中,公告總值達119億880萬705元,主因多數繼承人不在國內,或根本不知道可繼承。提醒繼承人應及早查詢並主動辦理,相關公告資訊已張貼在台中市各地政事務所、土地所在地區公所及被繼承人戶籍地里辦公處,民眾可就近向地政事務所諮詢繼承登記流程及應備文件。

地政局強調,《民法》明確規定子女對父母的扶養與繼承權一視同仁,無論性別皆享有平等權利,且依法登記的同性婚姻關係,也可依照繼承相關規定,相互享有繼承權。若繼承人數較多,難以全體同時到場辦理繼承登記,也可由其中一人以上先行申請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以避免因延遲辦理,導致不動產列冊管理,最終面臨公開標售的風險。

浩富解析:

根據法律規定,土地及建物要被繼承人死亡起在六個月內辦理、汽機車則是一年內要完成繼承過戶手續、銀行存款則沒有時間限制。不過,若繼承人在半年內沒有動作,房屋土地的繼承權也不會被消滅。

但是,半年後逾期者,每逾期一個月就會被罰緩應納得遺產登記費1倍,最高罰到20倍。為了保障權益,建議在得知擁有繼承權後及早進行財產確認並開始處理相關手續。特別是不動產,過程可能繁瑣且需時間,因此越早著手越能順利完成。

若遺產繼承人不在法律時限內處理,除了可能失去繼承權外,未處理的遺產也可能會面臨其他影響。首先,這些遺產將會保留在原本的所有人名下或由國家代管,並不會自動歸屬給繼承人。此外,未繼承的遺產若涉及債務部分,債務將會一直存在,甚至累積利息,日後繼承人若想繼承時仍需清償這些欠款。因此,及早處理能避免將來產生不必要的麻煩。

對於未處理的遺產,如果遺產中有不動產或銀行存款,這些資產的管理可能會因此中斷或凍結,進一步影響到後續繼承時的繁瑣手續。特別是有些遺產繼承人可能忽略或低估這些影響,最終使得繼承成本大幅增加。

在繼承時限內未進行繼承的遺產,並不會立刻被充公,但若超過十五年期限且無繼承人主動處理,政府可能依法介入。依《民法》規定,無主財產將歸國庫所有,這便是所謂的「充公」。這種情況下,繼承人即便日後想要主張遺產權利,也將無法再依法追回。

當然,遺產的充公涉及不同的細節,尤其是包含不動產的情況下,地方政府也會依當地法律辦理,因此繼承人需仔細了解該地的遺產處理流程。通常建議在繼承權啟動後的第一時間著手處理,特別是當遺產涉及多方分配時,及早辦理將能有效避免充公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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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連結:【2025/06/25 中時新聞網】